協助生活在家中,自我照顧能力缺損之長者與身心障礙者,可安排受訓過之合格照顧服務員到家中協助日常生活照顧,以維持其基本生活需求與分擔家屬照顧工作。
於本會服務區內之申請者,可來電由本會工作人員代為申請、送件至高雄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會派員至申請者家中評估照顧需求,經社會局核定同意後,即可轉由居家服務單位始提供服務。
1、服務地區:鼓山、鹽埕、三民、左營、楠梓
申請專線:(07) 5518235 居服組/許組長
2、服務地區:岡山、橋頭、燕巢、阿蓮、田寮、梓官、彌陀、永安、路竹、湖內
申請專線:(07) 6155548 居服組/冉組長
下列幾種方式皆可成為濟興護老之友:
1、至本會填寫申請表格。
2、於官網首頁「下載專區」下載護老之友表格,
傳真或郵寄或 E-mail 您的資料卡。
3、來電洽詢,我們皆可立即為您服務。
感謝您的愛心護老!
︱ 四 人 房:27,000元
長期照顧︱ 雙 人 房:32,000元
︱ 單 人 房:37,000元
失智照顧︱ 單 人 房: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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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入住時收取一個月住房費。
1、生活照顧服務:24小時由專業人員輪班照顧。
2、由本中心與臨近醫院與診所簽約,結合特約醫療團隊提供照顧服務、急症處理及後送服務..等。
3、復健治療服務:對於行動不便住民,視其需要派復健治療師實施復健治療及教育諮商。
4、營養服務:由營養師予以飲食評估及訂定營養支持計劃與目標,廚房依照飲食處方供膳;定期做飲食滿意度調查。
5、社工服務:由社工員提供住民及其家屬適當的社會心理諮詢,以充份瞭解其經濟狀況、社會心理狀況及評估其家屬需求,及活動安排設計。
6、休閒育樂服務:配合社區資源及相關團體,不定期辦理各類文康活動,共同協辦慈善、節慶與團康活動。
1、收容安置65歲以上老人,但60歲以上未滿65歲者,已走失或受保護個案
不在此限。
2、申請入住本機構,同時未患有法定傳染病者。
(1)罹患慢性病須長期醫護服務之老人,全身或局部癱瘓致生活不能自理者。
(2)以神經科、精神科等專科醫師,診斷為失智症中度以上、具行動能力,
且需受照顧之老人為照顧對象。
(3)經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轉介或本中心受理之走失或受保護個案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