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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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興居服 大「」的好幫手

 濟興基金會自民國88年起,接受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辦理「居家服務」業務,聘任具合格證照之居家照顧服務員,提供專業到宅生活照顧服務,協助功能受損需他人照顧之老人或身心障礙者,使服務對象在家中就可獲得適當的生活照顧,並藉以落實在地老化。
 
濟興居家服務申請線上提問》》
服務地區
(一)鼓山鹽埕三民左營楠梓、新興、前金、旗津
   申請專線:(07) 5518235
   服務窗口:居服組/黃組長
   服務地址:高雄市鼓山區延平街87-13號3樓
(二)燕巢、岡山、橋頭、阿蓮、大社、梓官、彌陀、路竹 
   申請專線:(07) 611-5206
   服務窗口:居服組
   服務地址:高雄市橋頭區成功南路148巷6弄11號
歡迎有服務熱誠的您,加入濟興居服大隊,一起來為老人服務!
 
服務對象
(一)65歲以上的失能老人。
(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且生活需他人協助之身心障礙者。
   ※上述服務對象,需實際居住高雄市服務區內。
 
服務限制
(一)已聘僱看護(僱),不得申請。
(二)已領有政府提供之其他照顧費用補助者,
   如:機構收容安置、特別照顧津貼等,不得申請。
 
服務內容
 
服務類型 服務項目
身體照顧服務 沐浴、穿換衣服、口腔清潔、進食、服藥、翻身拍背、簡易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移位及室內外走動、陪同散步、陪同運動、協助使用輔具等。

家務及日常生活
照顧服務

清洗衣物、家務整理、餐飲服務、代購物品、陪同就醫等。
※以被服務者主要生活起居空間、物品為主。

 
計費方式
(一)政府補助:經評估單位審核,符合補助標準者適用。
   1、65歲以上之老人、50歲至64歲之身心障礙者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2、未滿50歲身心障礙者(領手冊者)及
   50歲(含)以上失智症、慢性精神病患、智能障礙者及自閉症者。
   下載補助標準   
   
(二)自費居服:
   失能程度未達公費補助標準者,可申請自費服務,詳情請與本會聯繫。
 
   服務費用將政府公告服務項目收費標準調整